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
汉寿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17年9月20日)
填报机构:汉寿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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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汉食药工质监行罚〔2017〕101号 ? |
经营标注药品通用名称“小儿腹泻贴”的非药品案 |
汉寿县华兴大药房 ? |
营业执照信用代码:91430722325710836W ? ? |
施毅华 |
当事人经营标注药品通用名称“小儿腹泻贴”的非药品 |
依据《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8元;3、没收剩存的小儿腹泻贴6盒;4、并处罚款6000元。 |
主动履行 |
汉寿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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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汉食药工质监行罚〔2017〕102号 ? |
经营包装标识涉及药品适应症内容的非药品案 |
汉寿县洋淘湖益心国药店 |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30722MA4L17JE3J ? |
谈映勋 |
当事人经营包装标识涉及药品适应症内容的非药品 |
依据《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4元;3、没收剩存的万通筋骨喷剂8盒;4、并处罚款3000元。 |
主动履行 |
汉寿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3日 |
? |
3 |
汉食药工质监行罚〔2017〕106号 ? |
经营包装标识涉及药品功能主治内容的非药品案 |
汉寿县国立大药房 |
营业执照信用代码: 91430722MA4L58DEXW |
张友清 |
当事人经营包装标识涉及药品功能主治内容的非药品 |
依据《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08元;3、没收扣押的霸王虎黄金活络膏4盒;4、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主动履行 |
汉寿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18日 |
? |
4 |
汉食药工质监行罚〔2017〕107号 ? |
经营包装标识涉及药品适应症内容的非药品案 |
湖南德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汉寿会英店 |
营业执照信用代码:91430722MA4L28Y7XY ? |
刘童 |
当事人经营包装标识涉及药品适应症内容的非药品 |
依据《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0元;3、没收剩存的8盒苗山草本癣痒一喷净;4、 并处罚款3000元。 ? |
主动履行 |
汉寿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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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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