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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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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村内道路改造占用村民财产不应该有补偿吗? | ||||
来 信 人: | 李俊 | 来信日期: | 2016-08-08 | 信件编号: | 201608080729459647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三和乡巷子口村人!现在我村进行道路改造加宽!占用村民山林,树木,以及居住用地,但是村支部书记却说所有建设占用地一切不予补偿!村民不服从改决定!我想请示问一下全国范围内所有建设都有政府补偿或补贴!村内有各种花卉乔木大型樟树金额达到数万元,村内不进行补偿,难道政府不管????村民利益就这么受损???不协调此事绝不允许动工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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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2016-08-12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崔家桥镇回复如下:尊敬的李俊网友,您所反映的崔家桥镇巷子口村修公路占用村民山林、树木以及居住用地,没有进行补偿一事,镇政府派专人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崔家桥镇白六寺村(白六寺村与巷子口村合并后更名为白六寺村),争取到县交通局项目资金,将该村公路加宽1米,现在进入扫障阶段。该村村支两委、村民理事会召开了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公路沿线的障碍自行清理,不予补偿。您说反映的自家樟树被砍,已经征得你家父母同意,并且你的爷爷亲自参加群众代表大会,另外你家樟树所栽种的位置影响群众视线,老百姓反映强烈,交通事故频发。希望您能理解并支持村支两委的工作,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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