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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村内道路改造占用村民财产不应该有补偿吗?
来 信 人: 李俊 来信日期: 2016-08-08 信件编号: 201608080729459647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三和乡巷子口村人!现在我村进行道路改造加宽!占用村民山林,树木,以及居住用地,但是村支部书记却说所有建设占用地一切不予补偿!村民不服从改决定!我想请示问一下全国范围内所有建设都有政府补偿或补贴!村内有各种花卉乔木大型樟树金额达到数万元,村内不进行补偿,难道政府不管????村民利益就这么受损???不协调此事绝不允许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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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处理进度:

处理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2016-08-12

处理状态:处理完

答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崔家桥镇回复如下:尊敬的李俊网友,您所反映的崔家桥镇巷子口村修公路占用村民山林、树木以及居住用地,没有进行补偿一事,镇政府派专人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崔家桥镇白六寺村(白六寺村与巷子口村合并后更名为白六寺村),争取到县交通局项目资金,将该村公路加宽1米,现在进入扫障阶段。该村村支两委、村民理事会召开了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公路沿线的障碍自行清理,不予补偿。您说反映的自家樟树被砍,已经征得你家父母同意,并且你的爷爷亲自参加群众代表大会,另外你家樟树所栽种的位置影响群众视线,老百姓反映强烈,交通事故频发。希望您能理解并支持村支两委的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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