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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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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失地补助金 | ||||
来 信 人: | 杨伍 | 来信日期: | 2013-08-08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县领导好!有关龙阳镇辰护院村因S205公路建设所占的农地,当时政府同意给每人所失地的农民每月100元的补偿通过政府所发的存折发放。而今年就再也没发过一个月了,当地百姓希望我来询问此事看看。以便他们以后集体的处理。想问县领导大人,是为什么?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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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08-12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关于反映“失地补助金未发放”的问题,我镇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国家有政策,凡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人均拥有土地少于三分的失地农民,均可享受政府发给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贴,通过政府所发存折发放。今年我镇辰护垸村因S205公路建设所占农地而应发放的补偿款,人员已由财政局核对,将由财政局财政打卡发放,请群众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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