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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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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这不算违建吗? | ||||
来 信 人: | 蒋敏 | 来信日期: | 2013-10-31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县长您好! 我现居芙蓉世纪城2栋,前段日子发现开发商在我居住的楼层侧面另外修建了一栋大楼,两楼间距不超过两米!影响到了我们整栋房屋的采光与通风!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多层建筑之间侧面间距不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小于13m。房屋之间的正面间距按照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为什么相关部门能无视规定允许开发商修建这栋楼层! 盼回复!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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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12-23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我们已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向县城管执法局进行了交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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