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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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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汉寿县人民医院关于农合报销问题 | ||||
来 信 人: | 丽丽 | 来信日期: | 2013-04-18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 您好。今年我的一位亲戚因患胆结石在汉寿县人民医院做手术。汉寿县人民医院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病人做胆结石手术不管住院花费多少都只能报销2600百块钱。但是为什么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病人住院做胆结石手术可以报销90%的费用(除一些不能报销的费用例如床位费之类的等等,和门槛费(即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病人每年第一次住院需自已付费500元)不能报销)?我想问一下人民医院这样操作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吗?以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病人住院不是按百分比报销的吗?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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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04-18 处理状态:处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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