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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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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解决五保户住院医保办不合理规定 | ||||
来 信 人: | 万有良 | 来信日期: | 2013-09-29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我昨天陪一五保老人去医院住院,该老人全身浮肿,呼吸困难,用一个旧袋子,带了几件旧衣服,他无儿女,也无配偶,可是办住院时被告之:县医保办规定要到他的乡民政所办手续,还要到他所在乡卫生院办转诊手续,否则,就得不到优惠,其实,他当时有五保证,身份证,医疗卡。看到他无奈,无助,痛苦的眼神,我也没办法,我真不知道县医保办为什么要这么规定,这难道就是惠民,爱民吗?不是給病人雪上加霜吗?望能改善!谢谢!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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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10-10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关于解决五保户住院医保办不合理规定做如下回复: 1、信件中五保户具体信息不详,所以从参保信息系统中无法查寻身份。 2、县医疗保险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只需本人医保手册和医保IC卡直接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不需到他所在的乡镇民政所办理手续。 3、县医疗保险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成人凭本人户口本和居民医保证,学生凭户口本、居民医保卡到县内该员选择的首诊医疗机构就诊住院,不需到他所在乡镇民政所办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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