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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岩嘴国土站收取农民宅基建房款为什么不给发票?
来 信 人: 许愿 来信日期: 2013-05-17 信件编号:
信件内容: 我是岩嘴乡农民,有两个儿子,2011年我因给大儿子修了一栋新房子,向我乡国土站申请一宅基地,岩嘴国土站一开始向我要收取了8000元(也不知是什么费),请了客还通过村委会给我说了一大堆好话,岩嘴国土站才勉强同意我交5000才给我发了准建证,并且至今都没给我出具任何发票,后来我听说农民建房只要不违反规定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我问了岩嘴其它建房的农民,他们也都是交了几千拿了准建证没拿到发票。我想请问的是,他们收取这笔钱合法吗?没有正式发票这笔钱是不是交给国家了?还是他们落民自己的腰包?如此下去,我们乡一年该有多少农民让他们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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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处理进度: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6-09-08

处理状态:处理完

答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1、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47号)的规定,我省于2010年8月30日开始收耕地开垦费。占用土地的区域和等级不同,耕地开垦费的征收标准也不同。我县的征收标准为:战用水田2万元/亩,旱地1.2万元/亩。2、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2)69号)关于“对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农民,除收取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外,严禁向农民收取耕地开垦等其他费用......”的规定,对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新自用住房的农民,我省已经停止征收耕地开垦费。3、由于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实行月报账制,即每月月底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将当月的收支情况向我局财务室报帐后才能开出票据。经查实,岩嘴国土资源所在收取农民耕地开垦后均到我局财务室开出了票据。该笔费用收缴后一律按规定上缴国库。4、综上所述,岩嘴国土资源所不存在“忽悠”农民的行为。如有确凿证据证明我局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的,我局接到举报后,一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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