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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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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强烈投诉政府的疏漏老百姓买单 | ||||
来 信 人: | 姜文 | 来信日期: | 2016-12-08 | 信件编号: | 201612081011423346 |
信件内容: | 我老婆的年龄被镇政府搞小了2岁,后来拿老户口本去镇里改,镇里人收了老户口本却说改不回来,现在老户口本也说找不到了,村里的人都知道我老婆的真实年龄,后来我们结婚也因为这个原因推迟了2年领结婚证,小孩上户口还要我门交罚款,这是什么道理?这就是为人民服务?愿县领导解决! | ||||
评价: | 基本满意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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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2016-12-12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辰阳街道办回复如下:按照规定,修改户口出生年月必须向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镇政府并没有为居民修改户口出生年月的职责和机构。公安机关为居民改户口信息也不需要镇政府参与任何工作程序。因此,您妻子完全没有必要为改年龄而将老户口本交给“镇里人”,“镇里人”收受的可能性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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