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bet36体 >> 政民互动 >>领导信箱 >> 内容页

信件查询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信件主题: 物业公司这样收费合理吗
来 信 人: 周小平 来信日期: 2013-12-10 信件编号:
信件内容: 我是汉寿芙蓉世纪城小区的业主,住进小区不到一年,物业已摊派收费三次:一次是自来水公司进小区水表坏了,需要维修费3000多元(水表也太贵了),我们每户摊派20元;二次是10月20日停电,小区发电供水和电梯运行,每户摊派20元;三次是最近又要停电,每户摊派6元。钱虽然不多,但我们不解,我们电梯房的物业费2倍于楼梯房业主,水费也是高于核定价格,每吨3.7元(住6楼,物业解释说要二次供水),这样的话,在停电期间且不是重复收了我们的费用?另外进户水表坏了,应该是公共维修费承担,怎么要业主分摊呢?还有,小区的广告费干嘛用了?
评价:
办理情况:
处理进度: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12-24

处理状态:处理完

答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您可致电12358.
我要评论: 更多评论
  • 用户:
  • 评论: *
  • 验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