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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小孩入读民办学校享受学杂费补贴事宜
来 信 人: 王勇 来信日期: 2013-09-09 信件编号:
信件内容: 县委领导:您好! 我小孩现入读汉寿县龙池学校初中一年级,我想了解此阶段的学生是否应该同样享受在公立学校就学一样的待遇,减免学杂费? 我小孩以前在广东省这边上学,不管是上哪所民校,同样可以减免所有学杂费,家长只需担负生活费及交通费,为什么在湖南就读民校就无法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国家给予的免学杂费政策?请求给予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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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处理进度: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09-13

处理状态:处理完

答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关于咨询小孩入读民办学校享受学杂费补贴事宜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财教〔2012〕45号)精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为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60元,城市(含县镇)初中每生每年290元。据了解,龙池实验中学现行初中一年级严格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其实施的收费标准已经对学杂费给与了减免。具体情况家长可直接到学校财务室咨询,联系电话:0736-237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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