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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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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汉寿人民医院食堂用霉变米煮饭 | ||||
来 信 人: | 患者 | 来信日期: | 2013-09-22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今天在汉寿人民医院食堂吃了一次午饭,发现米饭有很大一股霉味,吃进去不超过半小时就拉肚子。碟子还没洗干净,洗碗工作人员就拿去盛菜。我曾在湘雅附一,附二医院食堂都吃过饭,食堂员工都穿工作服,带的口罩,饭菜很灵醒,价格还合理。都说病从口入,作为全县的龙头医院,连这道关口都没把握,让人汗颜。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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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09-27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收到您的信件后,汉寿县人民医院立即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确认,食堂采购人员擅自更改了原有的大米进货渠道,近期采购的一批大米确实有品质下降的现象,网友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医院领导高度重视这一问题,责成副院长梅勇负责进行食堂的整改。整改的主要措施包括:1、已经采购入库的低质大米进行封存,不得继续使用;2、重新采购了一批优质大米,单价为3.18元每斤的丝苗米;3、重申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明确了食材的采购标准和违规处理办法;4、规范了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口罩、帽子;5、责成食堂负责人作出了书面检讨,在全院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责成相关职能科室加强监管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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