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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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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关一汉寿广电恶意拖欠供应商货款一事 | ||||
来 信 人: | 赵耀 | 来信日期: | 2013-01-09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敝司是湖南有线指定机顶盒遥控器供应商,在湖南省包括常德地区各县市大量供应机顶盒所配套的遥控器产品. 从2008年到2010年以来为湖南广电汉寿网络有限公司提供四万多只遥控器产品.但迄今为止,汉寿网络公司仍有十五万余元货款迟迟不付。期间我司已多次派人前往,都找各种理由搪塞,最近一年无论打电话、发短息,但都故意掐断电话,或偶尔接通一次也是要不推脱找其他人,要不就是讲现在忙,没时间处理。如此耍无赖行为实在让人愤忿! 在供货期间敝司需有极个别的产品的品质问题,但也都已处理,无论保质期内还是过了保质期的产品,敝司都一律帮其免费维修。对方还一直以还有很多需返修的遥控器未修理为由故意欺骗敝司,恶意故拖延付款时间。 这样的做法,实在让人无法理解和让人感到不齿,也严重影响作为汉寿县的一个有公信力的国有企业的脸面。实在无奈,唯有期望通过汉寿县的最高领导人出面主持公道!给敝司一个举诉的机会,还敝司一个公道!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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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01-22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我公司自2008年8月与深圳申议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机顶盒学习型遥控器的购销合同后,根据合同的售后服务条款规定:其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两年,前三个月内出现品质问题免费更换,保质期内该公司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或更换。由于申议公司后面一大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我县有线数字电视客户使用不到二个月遥控器就出现失灵、不能对接等问题,调台和调音极其不方便,怨声载道,说我公司进的“马路货”,欺骗消费者,严重影响了我公司形象。经过多次电话与其驻长沙办事处联系沟通,而对方却找各种理由搪塞,再后来就根本联系不上业务员了(通过其他渠道获悉,此办事处业务员不满该公司的一些做法跳槽了),后我公司先后三次给该公司发函要求对产品质量问题给予解决或退货,对方都不予理睬,我们只好再找新的厂家用质量合格的遥控器替代申议公司不合格产品,三年后也就是2012年,有一位自称是申议公司的人来公司要货款,公司负责人向他反映产品质量问题和申议极不负责的态度,这个人态度极其恶劣,声称只收货款,前面的事一概不知,公司拒付货款后,这人才勉强答应给予修理,我们将部分坏的遥控器托运去修理后,我们用该公司返修的遥控器给客户换去使用,只有几天大批客户又上门拿着换去的遥控器说我们给客户的遥控器根本就不能用,用两下就坏了。经实践证明,该遥控器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我们不仅拒付部分货款,还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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