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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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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国土部门干部工作不作为; | ||||
来 信 人: | 游存文 | 来信日期: | 2015-04-09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书记、县长你们好!我是汉寿县酉港镇中州村五组村民,游存文,2014年12月8号我的一田地被他人非法建筑,特向酉港国土办举报,国土办所长【陈德劲】以各种借口推迟,维护违法者未能得到制止。2015年1月8号我向汉寿县国土局举报,都以各类说法忽言至今没有任何结果。从2014年12月8号至今我找过村里、镇里、县国土局、县信访局、县纪委、县法院,他们都以各种推脱致辞把我推来推去的!都没能解决这问题。请问书记同志、县长同志,我还要到哪里后才能得到解决呢、、、、、、?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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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5-05-11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酉港镇国土所在巡查中发现周运波违规建房后已经在第一时间向其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后简称“整改通知”),在几日后镇国土所发现其没有遵照整改通知停止修建后,上门对其进行了口头警告,已经履行了制止的职责。2015年1月7日、15日,酉港镇国土所去中洲村巡查,均发现周运波修建的房屋已经处于停工的状态。9日,镇国土所正式向汉寿县国土局递交立案资料,请求县局将该纠纷立案查处。16日,汉寿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正式立案查处。同时,衷心希望你们表兄弟都多念及一些亲情,少计较一些利益,尽可能的和平协商解决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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