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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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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对下岗职工有无优惠政策 | ||||
来 信 人: | 何建刚 | 来信日期: | 2014-08-28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县长: 您好!我是汉寿县蒋家嘴纸厂的一名下岗工人(一九九九年六月和妻子李芳俩个中专毕业分配到厂,同年十一月下岗),下岗后只能自谋生路,现有俩个女儿,孩子上学费用高,本人工作又不是很稳定,家里的经济状况不好,故想咨询政府现有无对像我们这种夫妻都下岗的家庭,适当的补助或者各方面的优惠政策!(特别是有关社保缴纳方面的) 谢谢!!!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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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4-11-19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省市于2006年前后相继出台了《湖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常德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等有关优惠政策。政策规定下岗职工个人续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对下岗职工缴纳社保实行财政补贴,补贴额度为:1、“4050”以上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缴费基数的12%;2、“4050”以下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缴费基数的8%。今年国企改制职工中的灵活就业人员,男56周岁、女46周岁以下人员财政补贴131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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