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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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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对学校高级职称评定工作不满 | ||||
来 信 人: | 无名教师 | 来信日期: | 2013-11-11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是汉寿县月明潭中学一名普通老师,我对教育局、人事局有些领导在审核“高级职称的申报材料”时真不敢恭维,明明知道是一堆堆的假证件、假材料,确予以通过,把高级职称的申报材料继续往上级部门递交,这难道不是工作人员的失职、腐败吗?背后的钱权交易谁人知晓? 近几年来,我在申报“高级职称”时,校领导总说“不行,所学专业与任职资格不符。”我反问“那别人为何行了?”,校领导无奈地对我说:“那是他们找好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打好招呼了,要不,你也找找人,出点钱、请点客,再自己办点假证,做点假材料,不也就得了。”我无语! 请问政府领导,象我们这些一心扑在教学上没有后门可找的老师,就终身不能晋级了吗?那些造假之人与利用职权任意放行的腐败之人,政府就真拿他没法约束了吗? 不是怕有损了汉寿的整体形象,我真想上红网一一揭露!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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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11-21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 对于你所反映的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过程中的假证、假材料一事,我们十分重视。在今年,以及往年的职称评审过程中,我们严格坚持规范程序,打造“阳光职称”,积极坚持职称申报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申报评审工作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不存在任何的权钱交易。教育系列的高级评审,都是在教育部门统一收集之后集中进行审查,根本与贵校的老师毫不相识,更谈不上你所说的权钱交易,请您慎言。一直以来,我们在职称评审过程中,严格推行诚信职称,都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职称申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在材料初审时已经发现了贵校申报高级教师提供的材料有问题,并要求教育局职改办将其材料拿出来,并没有上报到市里。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汉寿县人社局专技股咨询,联系电话:0736—2857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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