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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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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投诉新兴报国村村支书刘国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 ||||
来 信 人: | 毛伟民 | 来信日期: | 2016-11-23 | 信件编号: | 201611231104207615 |
信件内容: | 投诉新兴报国村村支书刘国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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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 满意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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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电子政务办 处理时间:2016-11-23 处理状态:已转交到 沧港 部门处理,于 2016-11-30 之前处理完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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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沧港 处理时间:2016-11-30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沧港镇政府回复如下: 1.该村民于2014年向村申请危房改造,村考虑到该村民家庭困难,房屋年久失修,村支两委协商后上报到新兴乡城建站,城建站于本年到该村民家调查了解情况后符合危房改造政策,并于2014年度列入危房改造对象。后因该村民家父身患重病,放弃了本年度的危房改造名额。 2.村民毛伟民现在还未将老屋原址翻建,无法上报2016年的危房改造,而且2016年度危房改造已在村支两委形成会议决定,已经确定危房户上报。现经村、镇研究决定将该村民列入2017年度危房改造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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