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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农民宅基地该收费吗
来 信 人: 余志刚 来信日期: 2016-04-18 信件编号: 201604180149245537
信件内容: 我是汉寿县酉港镇居委会居民,本人于一九七六年隨父亲从文蔚迁移到酉港镇苗山村,由于个人原因,九七年将户口迁至酉港居委会。由于家里无田无土,为了生活我长年不在家,家里只有七十多岁的父母亲带着十岁的孙子。2016年两会以来村里通知要上交宅基费,村里面现在要把我家宅基地按耕地面积收上交。我己多次向国土局和酉港国土所了解这事,他们的回复是:我们国土沒有收费,是村里面的事,国家有宅基地要收费的文件吗?有这样的道理吗?本人恳求政府予以解决。
评价:
办理情况:
处理进度:

处理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2016-04-21

处理状态:已转交到 酉港 部门处理,于 2016-04-28 之前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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