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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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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申请廉租房或安置房 | ||||
来 信 人: | 刘会重 | 来信日期: | 2013-03-04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岩汪湖农村人困难户,单亲家庭,独生子女,1.5亩地,经济收入低。现租住在杨旗咀收遣站旁赵耀才家里养猪,4间猪栏和不到30平米的生活区,是我家四人的居住条件,今年我房东因为家里添了新人,他二老居住也成了问题,所以到7月份等30头猪全部出栏就搬家。 经朋友引荐,借款6万搞养殖,去年猪场因犯5号病亏了8万多。每天的辛苦劳作,到围堤湖捡南瓜,捡白菜,到垃圾堆里捡潲水,想节省饲料成本,没想到事与愿违。 本身贫穷的我一个人倒无所谓,但是上有老,下有小。此份责任确实很大。 虽然养殖尤为艰苦,道远几时通途,我若不下地狱,怎换家庭幸福。今天实无办法,恳请诸位领导,将吾审查分配,赐我住房一套,我定万分感谢。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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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03-07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经咨询县房管局,我县安置房一般在龙阳镇,申请人员要求为城镇户口,岩汪湖镇暂时并无安置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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