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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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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高利贷 | ||||
来 信 人: | 王爱华 | 来信日期: | 2017-08-07 | 信件编号: | 201708071216071806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是一个保险代理人,由于老公以前好赌欠了外债,别人天天来家里闹要钱,我不想出丑,就找人借钱还债,因为我们一起努力可以把欠帐还出来,谁知道每一万块钱每个月就要一千多块钱的利息,根本就没有能力还本钱,一年多了,每个月光利息就要还三四万块钱,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早些天我和老公来深圳打工赚钱,出来的时候都给他们发信息说明了情况的,可是今天一个邻居告诉我,说我的家门被砸坏了,门上墙上都喷漆喷了好多字,我刚刚在网上找到这个邮箱,请问我该怎么做?我是要回去报警吗?我要举报高利贷,因为汉寿的高利贷现象太厉害,我有几个朋友也深受其害,已经走投无路了,都是害怕他们报复家人,才会欠帐越来越多,真心希望领导们能帮我处理,秉公执法!在此谢过!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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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7-08-07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如果砸门了,属于故意毁财,威胁到了人身安全,可向公安局报警,另外,经济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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