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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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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残疾人动手术有残疾证却没有享有到该有医疗报销 | ||||
来 信 人: | 袁建亮 | 来信日期: | 2013-10-27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我父亲袁延军;伤残等级2级,残疾证号:43242319600715847242,2013年6月24日在常德第一中医院因为胃穿孔住院治疗出院,总共产生治疗费用13052元,在汉寿农合医疗报销时因为工作人员也没有残疾证报销的相关提示,导致只报销5218.32元,本来家庭就困难,住院动手术的钱都是东拼西凑,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后来知道残疾人报销时不同的,可以多报销点,请相关领导关怀残疾人员的请求,将该给残疾人报销的比例继续帮主给予给报销,并在以后增加相关温馨提示:请出示残疾证,减轻残疾家庭的负担,党和政府万岁!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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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11-13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对于患者伤残人的身份新农合没有特殊的政策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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