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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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单位名称 办理/来信
- 1县信访局3897/5167
- 2电子政务办84/304
- 3县政府办公室54/278
- 4县公安局29/65
- 5县教育局22/58
-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9
所有类型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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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中心幼儿园收费咨询 | ||||
来 信 人: | 学生家长 | 来信日期: | 2013-09-13 | 信件编号: | |
信件内容: | 9月初,我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向县长写信咨询汉寿中心幼儿园一事,信件的编码是0827296823,苦苦等待多时都没有回复,今天,我再次打开网站,网站上注:近段时间以来,部分市民来信反映问题提供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不真实,给我们的调查核实处理工作增加了难度,我们也无法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来信者本人。为了便于我们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请来信反映问题的同志务必填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否则,我们只将来信作为情况掌握,并定期进行清理,且不会予以处理和回复。涉及举报内容的信件,我们将为来信人保密。敬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 我想请问几个问题:1、为什么写信人会选择匿名?2、写信人所陈述的事情是否为事实?3、难道对匿名的真相就能熟视无睹? 汉寿县长信箱信件编码0827296823的主要内容:1、汉寿中心幼儿园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标准应为:1900元\期,而实际收费为2400元\期,2、校车收费同时上涨费用,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请问是否合理?写信人匿名咨询,又并非投诉,请问县长信箱为什么不回复,不调查。 现加上家长想要咨询的第三点:幼儿园放学时间为4点半,而学生早在4点就送回家,请问是否符合幼教规定,请相关部门做出解释。 跪求县长信箱办回复! | ||||
评价: |
办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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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进度: |
处理单位:县信访局 处理时间:2013-09-16 处理状态:处理完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之前的信件编号为08272976823,我们早已经处理,您可以查询编号为08272976823的信件。另外,关于幼儿园放学时间为4点半,而学生早在4点就送回家,请问是否符合幼教规定的问题,信箱办已转相关部门,将于近期给予您答复,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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